发展历程 发展思想 建设目标 特色与创新 中心视频
中心新闻 信息公告
师资简介 主任简介 队伍结构 水平和成果
教学体系 专业实验室 电子教材 设备与保障
使用说明 虚拟平台入口 虚拟实验
物流方向 工程管理方向 创新创业方向
合作企业 合作项目
学校制度 中心制度
实验室课表 实验室安全检查 实验室维修记录
申报书
一、建立专家信息库
为适应我校日渐增多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配合此项工作所涉及各类物资、设备、房屋、场地、设施的购置(含处置),需要由各购置项目相关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加入其中的评 标定标工作。结合我校各类专业人才的实际情况,拟从在编人员中, 挑选一批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及其有关信息资料,建立我校“专家信息库”:
(一)思想道德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公正;
(二)具有本专业较高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能够胜任此项工作;
(三)具备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暂不具备本条件的特殊专业,视实际情况可降低为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四)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有一定了解,能够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
二、入选人员有关待遇
符合上述条件被批准选入我校“专家信息库”内的人员,将对其进行基本的招投标法规和保密知识培训,给予其适当的工作酬劳和个人荣誉,从事此项工作的情况可作为其个人专业技术工作的业绩考核内容。
三、工作方式
遇有本专业相关的购置项目,结合该项工作确定需要的人数,在参加评标定标工作会议之前的 24 小时内,通过电脑随机抽取名单的方式确定该购置项目的“专家组”成员,并通知该成员出席参加评标 定标会议,所通知到的人员在接到通知时要注意保密,并即时答复本 人是否参加会议,以便及时调整人员,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法纪责任
接受通知参加评标定标工作的“专家组”成员,依法对该项工作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私下接触、联系投标方有关人员,不得私自向 任何人泄露该项工作内容和有关工作人员情况,违反者将从“专家信息库”中除名,并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
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广州大学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版权所有:广州大学现代营运管理虚拟仿真实验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文俊东楼 电话:020-39366823